為吸引科技人才(團隊)來惠工作、創業,我市又出臺重磅政策!11月30日,惠州日報記者從市科技局獲悉,《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印發,將于12月15日起施行。該《實施辦法》是惠州加快構建“1+2+N”人才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科技局將根據每年財政預算擇優支持一批科技人才項目和團隊項目。其中,對戰略科學家將按照“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給予專項工作經費補貼和配套保障,視具體條件可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性支持。
《實施辦法》是惠州“1+2+N”人才政策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強起來要靠創新,創新要靠人才”。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
為全面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和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更好服務支撐惠州高質量發展,市委、市政府制定印發《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意見》,高規格謀劃全市人才工作,并系統部署制訂N個配套政策,明確市科技局負責牽頭制訂惠州市引進一流科技人才(團隊)的政策。
市科技局主動作為,學習借鑒佛山、東莞、中山、珠海等周邊城市和蘇州、青島、寧波等外地城市先進經驗做法,并參照學習省科技人才計劃,結合我市實際,重點圍繞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引育、青年科技人才儲備,編制出臺了《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是惠州加快構建“1+2+N”人才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共三十條。內容主要明確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培育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科技人才(團隊)的類別、定義及引進培育需要達到的基本條件以及條件放寬的情形;科技人才(團隊)在安家補貼、項目資助經費、項目資助經費追加、配套資助及資助總額限制等方面具體措施以及項目合同書簽訂等。
創新成果有重大突破,資助經費最高追加至3000萬元
根據《實施辦法》,重點圍繞我市“2+1”現代產業體系,市科技局將根據每年財政預算擇優支持一批科技人才、團隊項目,包括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來惠州工作、創業。
其中,對戰略科學家按照“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給予專項工作經費補貼和配套保障,視具體條件可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性支持;對科技領軍人才按三檔,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安家補貼;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給予50萬元安家補貼。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按三檔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項目資助經費。對于創新成果有重大突破、后續有突出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經評審后可將項目資助經費最高追加至3000萬元。具體申報要求、申報程序詳見市科技局發布的申報指南,咨詢電話:0752-2882426。
記者發現,《實施辦法》亮點頗多。為充分吸納優秀人才,對科技領軍人才個人支持更具吸引力,最高可給予500萬元安家補貼;對急需緊缺或業績能力特別優秀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年齡等要求。同時,嚴格經費使用管理,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的項目資助經費分三期撥付,簽訂合同書后撥付30%,中期考核通過后撥付40%,驗收通過后撥付剩余30%;科技人才安家補貼按考核分多年發放。
根據《實施辦法》,在鼓勵科技創新突破方面,對創新成果有重大突破、后續有突出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在項目通過驗收并經專家綜合評審后,可對團隊項目給予持續支持,項目資助經費最高可追加至3000萬元。此外,《實施辦法》還明確了重大項目配套。對由惠州推薦申報入選國家、省重大人才計劃(項目)的人才和團隊,按照國家或省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支持。
《實施辦法》強調堅守科研道德。項目實施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學術不端、違紀違法等行為,項目考核和驗收一律不予通過;對人才、團隊成員或用人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剽竊、侵占他人知識產權、科技成果,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項目資助經費的,一律終止其項目,并追回全部已資助經費;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按規定嚴肅處理。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通訊員吳秀敏